账号通
    

账号  

密码  

804

查看

0

回复
主题:公安部发布《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“五个一律”工作规定》,这些奇葩证明不再开具! [收藏主题]  
yifalawfirm 当前离线

29

主题

0

广播

0

粉丝
添加关注
级别:学前班

用户积分:41 分
登录次数:11 次
注册时间:2018/8/30
最后登录:2018/11/7
yifalawfirm 发表于:2018/11/2 18:03:54   |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 
科汛智能建站系统

点击查看原图


9月17日,公安部官方网站发出通知《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“五个一律”工作规定》,目的是为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“奇葩证明”问题和个别部门随意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等问题。据悉,公安部已于日前将《规定》印发全国公安机关,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点击查看原图















点击查看原图

【这18种证明公安不开了,该找谁?】


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,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,不再出具。

1、身份信息证明

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,派出所无须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。

【案例】






去年6月初,75岁的杨大爷到派出所要求民警帮其开具健在证明。经了解,已经退休很久的杨大爷接到原公司的电话,表示公司这些年发展不错,现在每季度给老员工发放400-1000元不等的补助福利。但是,公司要求杨大爷必须出具健在证明,防止有人冒领。

民警一开始听到杨大爷的要求真的是哭笑不得,最好的健在证明不就是人活生生站在面前么?可是杨大爷原公司现在在外地,公司也不可能派人每季度对老员工一一走访核实是否健在,非得让杨大爷开具健在证明并邮寄到原公司。民警告诉杨大爷,现在公安部出台了相关规定,派出所不予开具公民生存(健在)、死亡证明。

办法:根据公安部的规定,确定公民生存、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,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。

民警在实践中总结了多种办健在证明的方式。比如,买一份当天新出版的报纸和本人合影、直接通过QQ视频等等。

3、实际居住地证明


7月的一天,南京光华路派出所前台户籍接待大厅来了一名薛先生,其称自己需要贷款,但是因为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和现住址不符,需要民警开具实际居住地证明。

不过,民警告诉薛先生,派出所和户籍部门只是负责户口登记,对于是否实际居住无从进行实时查证。因此,派出所不予出具该类证明。

办法:办理实际居住证明,可到社区(村)委会办理,要提供房产证、租房证明、身份证等个人资料。

4、违法犯罪记录证明

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。对个人不予出具。

【案例】最近,南京市民小方希望瑞金路派出所能够出具自己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原来,小方在南京某家公司实习,准备跟公司签订正式合同,但公司要求出具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。民警告诉小方,派出所不对个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办法:根据公安部的最新规定,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,并解释,国家行政、司法机关政审、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,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到公安派出所申请给予出具证明。不过,在具体实践中,对于出国等非招聘类事由需要出具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,基层派出所同样受理。

5、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,原号码不变,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

办法: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

6、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,如:银行存单、保险单、学校、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,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

办法: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

7、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,需要乘机、取款、报名、考试等,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

办法:可补办身份证,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

8、偿还能力证明

办法: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

9、亲属关系证明

办法: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

10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

办法: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

11、婚姻状况证明

办法: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

12、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

办法:可补办身份证,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

13、人员失踪证明

办法: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

14、保险事故证明

办法:保险公司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

15、各类证件、印章的丢失证明

办法: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,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,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,不予出具证明

16、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

办法: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,应由组织出面了解,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

17、房产情况证明

办法: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

18、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,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

办法: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,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,是违法的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。http://www.yifalawfirm.com/News/show/id/157.html

 
  支持(0) | 反对(0) 回到顶部顶端 回到底部底部
<上一主题 | 下一主题 >
Powered By KesionCMS Version X1
厦门科汛软件有限公司 © 2006-2016 页面执行0.08398秒 powered by KesionCMS 9.0